两名至亲先后遭遇意外,一家人因此陷入困境
“1+N”多元救助点亮希望之灯
通讯员 章韶兵 周瑶 林璐
本报首席记者 许梅
本报讯 “感谢你们,不但帮我们拿到救助金,还给我们一家带来了希望。”近日,遂昌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进行回访时,董某握着检察官的手连声道谢。
董某现年66岁。7年前,一场车祸夺走了她丈夫的性命。没想到,去年2月,她的儿子也遭遇意外死亡。去年5月,遂昌县妇联走访发现董某的情况后,立即根据司法救助协作工作机制,将线索移送至遂昌县检察院。
检察院调查发现,2017年11月9日,周某酒后驾车与董某丈夫杨某所驾驶车辆对向碰撞,造成杨某当场死亡、董某受轻伤。2018年6月,周某被遂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此外,在董某就该事故的民事赔偿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中,法院判决周某赔偿董某各项损失共计62万余元。但周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2018年11月法院终结了此次执行程序。而董某的儿媳无固定收入,且有两个年幼的孩子,一家人的生活较为困难。
经过调查走访,检察官认为,董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2023年5月26日,检察院经公开听证后,决定对董某进行司法救助,并向丽水市检察院申请联动救助。同年8月9日,丽水市、遂昌县两级检察机关共向董某发放联动司法救助金2.7万元。
考虑到董某一家没有收入来源,遂昌县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帮助董某儿媳寻找就业岗位。同时发挥“1+N”多元救助机制,落实困难家庭学杂费的优惠等多元化救助措施。在多方帮扶下,董某一家的生活逐渐好转。不久前,董某儿媳找到了合适的工作,一家人的脸上重新绽放出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