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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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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HF-顺亿-杭州转-2020-087)、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202010-SHYWZX-105户)、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胡小青(身份证号码:33071919820515112X)签署的《债权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编号:招平-20201218-YKSMGM-2户),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公告资产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债权、担保权利及其他相关权益转让给胡小青。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胡小青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胡小青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胡小青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胡小青

  2024年3月18日

  公告资产清单  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基准日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欠息(含罚息、复利)、拖欠的相关费用以及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审判案号(2016)浙0782民初8143号、执行案号(2016)浙0782执12641号)项下的诉讼费用、迟延履行利息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基准日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受让方的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破产、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本公告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提供担保的主体。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5、受让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小青   联系电话:13506790115


浙江法治报 公告 00007 2024-03-18 浙江法治报2024-03-1800012;浙江法治报2024-03-1800013;浙江法治报2024-03-1800015;浙江法治报2024-03-1800014 2 2024年03月1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