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治报 数字报纸


00007版:微法

  中融盛业资产管理温州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主债务人温州市康仕松日电器有限公司,担保人郑福嵩、胡飞红;王节、郑海月(共有人);朱克洪、张爱萍(共有人)、浙江超维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庆海北锰业有限公司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对应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号:(2015)温鹿执民字第1530号、(2016)浙0302执10609号】,依法转让给张崇樑。现公告通知债务人转让事宜,并要求债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张崇樑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中融盛业资产管理温州有限公司 张崇樑 2024年3月21日

  债权转让公告


浙江法治报 微法 00007 2024-03-21 浙江法治报2024-03-2100022;浙江法治报2024-03-2100021 2 2024年03月2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