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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年底,全省共有人民调解组织28953个,人民调解员122658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1495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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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来,全省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26.8万件,年均调处矛盾纠纷65.3万件,当事人满意率保持在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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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浙江省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评定等级调解员8621名,被聘为全国人民调解专家2名、省级人民调解专家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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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品牌示范引领,创建省级金牌调解工作室209家、“金口碑”区域调解品牌7个,通过打造调解品牌集群,进一步提升调解影响力、群众认可度和遇事首选度,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其中义乌市涉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凭借“以外调外”品牌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