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完案子
法官还开起了法治讲座
通讯员 雷汪振 占冰倩
本报讯 “我拿到人生中的第一笔工资了,谢谢法官的帮助,以后找工作我一定擦亮眼睛。”近日,顺利领到工资的小夏(化名)第一时间向龙游县人民法院湖镇人民法庭徐菁法官报告好消息。
小夏是一名电焊工,学校毕业后,通过测试领取了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在某网络平台发布求职信息后,他被某机械科技公司关注。经过在线交流,双方就工作内容、时间、地点以及薪资待遇等协商一致。第二天,小夏便到公司工作,但双方并未签订合同。
因该公司经营出现问题,小夏在工作半个月后便离职了。经结算,公司应付小夏劳务款3500元。之后,小夏多次催要,公司老板陈某均以工程款未回收为由暂缓支付。3月12日,小夏向湖镇法庭提起诉讼。
法官徐菁浏览案卷后,发现小夏提供的证据材料只有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有部分语音尚未转成文字,聊天内容断断续续,并且根据微信号等相关信息,无法认定该微信账户使用者的真实身份,便联系小夏补充证据。“我不太懂这些,找到工作后我就将发布的帖子删了,也没有其它证据。”小夏表示,本来其他工友能帮忙作证,但因为公司歇业,他们也都各奔东西了。
徐菁前往公司和陈某住所察看,均未发现陈某行踪。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她将诉讼材料放在公司门卫处和陈某家门口。数日后,陈某拨通了传票上记载的法官电话。
原来,陈某外出追债,回家后看见法庭送达的材料才得知小夏提起诉讼,便主动联系法官,承认拖欠工资3500元。但因为款项将在一周后进账,希望法官帮忙与小夏沟通,再宽限几日,小夏表示接受。
在向小夏送达调解书时,徐菁将诉讼材料摆在小夏面前,从起诉状撰写、证据材料提供等方面,为小夏介绍相关规范、解读相应法条,对小夏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点赞,同时也建议其注重证据留存,在找新工作前加强企业资质审查,督促提醒对方签订劳动合同。
小夏的烦“薪”事解决了,但徐菁认为,作为法官,自己能做的工作还没结束。她主动联系辖区内一家职业技术学校,为学生们开展法治讲座。徐菁围绕择业就业全流程向学生们介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并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引导同学们在遭遇职场困难时迅速拿起法律武器。不少听完讲座的学生表示受益匪浅,“法官提醒的几个要点,今后找工作一定要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