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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灯验房”
戳中了谁的痛点

  悦连城

  新房交付时,一些业主请专业的验房师给房屋做一次“体检”,向开发商提出维修要求,这并不鲜见。然而,你听过租房期满时,房东拿着探照灯逐寸检查的吗?

  近日,一女子发视频称,她租住在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一处自建房,退租时房东拿着灯一点一点检查,最后列出的清单中,房子每月的房租是1200元,但租客需要赔偿1万余元。舆论发酵之后,属地街道办事处发布情况通报表示,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依法调解处置双方纠纷,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很多人在外打拼,租房是常态。有租客在租约期满之后,把房间弄得一片狼藉,令房东气愤不已;也有房东在退租时“鸡蛋里挑骨头”,总想扣着押金不给。就此事而言,从租客发布的视频来看,房东手执探照灯,甚至连塑料板凳都要拿起来仔细查看,如此“明察秋毫”,很难让人不往讹人的方向联想。

  房屋不是摸不得、碰不得的艺术品,况且即便无人居住,墙面掉皮、屋顶渗水、墙体裂缝等问题也难保不会出现。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江西这起“提灯验房”的口水仗,牵扯出了租赁市场的信任危机,也折射出契约精神在现实中的窘境。

  事实上,关于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比较完善。但在日常生活中,房屋租赁纠纷涉及金额不大、牵扯精力过多,当一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吃亏一方往往希望尽快息事宁人。这种姑息虽然也能化解一些矛盾,但也让小部分无良者尝到了“占便宜”的甜头——对方退一步,他就进一步,一点点试探底线,最终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租客与房东的纠纷,混合着法律、人情与基层社会治理,让人有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这类纠纷有个特点:事儿或许不大、钱可能也不多,但非常影响城市形象和市民满意度。要从根源上解决这一问题,不是一句“提升法治观念、加强法治建设”就能解决。在法律的框架内主张自己的权利,在道德层面多换位思考、多互相理解,诸如“提灯验房”的闹剧才不会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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戳中了谁的痛点
2024-04-03 浙江法治报2024-04-0300011 2 2024年04月0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