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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郑启秀的“七年之约”

  本报首席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徐靓晶 徐晰玙

  本报讯 “姜法官,老林的债务已履行完毕,可以给他开一张履行完毕的证明吗?这是他多年来的愿望。”4月8日一早,开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姜辉就接到了杨林镇人大代表郑启秀的电话。电话里,郑启秀的语气透着轻快,“这个案子我跟进了多年。现在,我的心事终于放下了。”

  郑启秀的“心事”,源于一起交通事故案。

  10年前,杨林镇的老林(化姓)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左转驶进村口时,与骑电动车直行的老李(化姓)发生刮擦,老李重伤。交警部门认定老林负主要责任。经开化法院判决,老林须赔偿老李13万余元。但老林在陆续赔偿老李4万元后便杳无音讯。

  2016年9月,老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姜辉赶到实地调查。看着老李家破旧的平房、他年迈的母亲和正读高中的孩子,姜辉很为难:一方面,老林的财产显然不足以支付老李全部赔偿金,如果强制执行其仅有的财产,极可能导致老林的近亲属生活陷入困境;另一方面,老李得不到赔偿金,也生活困难重重。

  但案件办理不能停滞不前,姜辉一边帮老李申请司法救助,一边向当地人大代表联络站寻求帮助。人大代表郑启秀得知情况后主动请缨:“老林家的事情我清楚,我去做做他家人的工作,让他回来立刻联系你们。”

  2017年正月初四,姜辉接到了郑启秀的电话:“姜法官,老林从外地打工回来了,他愿意分期赔偿。”

  调解室内,老林满面羞愧,不停说着对不起,但又不肯明确分期履行数额,怕自己还不上。郑启秀耐心劝导:“欠债不丢人,赖账才丢人。你把今年的结余拿出来,再定一个方案,不能让别人寒心呀。”

  坐在对面的老李很生气,说不愿再相信老林。“我愿意做见证人,会积极督促老林信守承诺。”郑启秀郑重地说。老李这才松了口,“我相信老郑和法院。如果老林这次能诚信履行,我愿意签协议,并减少2万元赔偿金。”

  当事双方约定,老林此后每年正月前还款9000元,直至赔偿完毕。郑启秀也在协议书的见证人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这以后的七年里,郑启秀一直关注着这个案件,多次联系老林了解还款进度。老林也诚信履行,期期不落。

  今年2月,老林终于全部履行完毕。郑启秀的“七年之约”也圆满划上了句号。

  诉前调解、判后跟踪、执前督促……在开化,像郑启秀这样深入参与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还有很多。2023年以来,开化法院共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与案件执行230余次、化解执行难案积案159件,下落不明被执行人协查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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