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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博主为流量猎杀野猪被判刑是一堂警示课

  特约评论员 胡欣红

  “我深刻认识到这种行为不仅对野生动物造成了伤害,也对整个生态系统造成了负面影响,我感到非常愧疚,很后悔当初的决定……”近日,坐拥30余万粉丝的网红博主司某某的自媒体账号上,上传了一则3分钟的道歉视频。原来,司某某为博取流量、吸引眼球,自2021年便在自媒体账号上发布捕猎野猪、驯养猎狗的视频,2023年9月,司某某等人在北京市门头沟区九龙山上用猎狗围猎一头野猪,并使用复合弓、扎枪等禁用工具将野猪猎杀,后在运输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随着整体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保护举措的加强,野猪种群数量迅速恢复。2023年6月,在充分听取社会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种群变化动态、面临威胁、社会关注等因素,逐一评估其生态、科研、社会价值之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了新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将野猪调整出名录。一时之间,不乏有人误以为可以“大开杀戒”了。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出于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等考量,即便不是保护动物,也不能随意猎杀。野猪被调出名录后,开展猎捕活动程序更加简便,但仍然要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遵守禁猎区域、禁猎期、禁用猎捕工具和猎捕方法以及国家枪支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也明确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猎捕者应当按照特许猎捕证、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进行猎捕。

  值得一提的是,野猪虽然不再属于国家“三有”名录中的保护动物,但仍然属于北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而且,北京市全年、全域禁猎,使用禁用的工具猎杀野猪涉嫌刑事犯罪。猎杀野生动物不仅会造成野生动物资源本体损失,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网红博主为流量猎杀野猪,并非个例。在网络平台检索可发现一些主播通过直播等形式传播其捕猎野生动物的画面。主播们大多在夜间使用强光灯、猎犬直播搜寻、猎捕野生动物。从一些视频可见,猎犬们撕咬的明显不是野猪,而是其它野生动物;还有人直接在直播中说,只要胆子大,打到的“大货”随便吃和卖。

  直播猎捕过程,在伦理和法律上都是有争议的,主要问题包括直播可能激励不当的行为,如非法猎捕、过度猎捕和其他不符合可持续猎捕的行为;直播猎捕可能对公众对野生动物的态度和行为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野生动物保护的公众教育;在某种情况下,直播猎捕活动可能涉及对动物的不当对待。

  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司某某等人有期徒刑6个月,承担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1.08万元,并在自媒体公众号上播放道歉视频。“学到了,虽然野猪不是‘三有’保护动物了,但是也不能随便杀害”“为博取关注非法狩猎被判刑,真的得不偿失”……网红博主为流量猎杀野猪被判刑是一堂警示课,相关平台也要对直播、短视频内容加强监管,不给某些别有用心者打“擦边球”的机会。


浙江法治报 评论 00003 网红博主为流量猎杀野猪被判刑是一堂警示课 2024-04-23 26792709 2 2024年04月2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