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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
促高质量发展

  通讯员 沈羽石

  本报讯 取与知名商标相似的名字,还宣称是“明星同款”,让消费者“傻傻分不清楚”……网络平台上,“傍名牌”“搭便车”的现象屡见不鲜,不少商家在他人知名商标前后添加文字,意图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借此牟取不当利益。4月23日,嘉兴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发布了2023年嘉兴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件中,被告就在其销售的羽绒服商品上标注了“怡迪地素”商标,意图攀附原告“地素”商标商誉。

  嘉兴中院审理认定,被告在其店铺销售的商品及链接中使用“怡迪地素”等字样,完整包含了原告“地素”商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法院依法查明被诉侵权产品累计销售金额为3000余万元,参考同行业平均利润率估算被告因侵权行为的实际获利,全额支持权利人的赔偿请求500万元。

  2023年,嘉兴两级法院深入践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加强与行政机关协同保护,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彰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政策,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据统计,2023年嘉兴法院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审结1192起,案件总量总体平稳;新收一审知识产权刑事纠纷案件109起,同比上升65.15%。嘉兴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还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最高院、最高检等授予“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称号。

  “今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促进高质量发展’。嘉兴全市两级法院围绕这一主题,将精心组织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集中展现一年来嘉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进展、新体会,以及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嘉兴智造创新强市的新收获、新感悟。”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忠平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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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26801248 2 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