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突然离世,三名未成年人面临监护危机
检察机关及时出手了
通讯员 刘传玺
本报讯 “我们认为法律的适用循天理合人情,方某某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且已经取得了集资人的谅解,对其假释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大家一致同意监狱对方某某的假释提请。”近日,金华市检察院在浙江省第二女子监狱召开的罪犯方某某假释监督案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员代表朱国勇发表了案件评议意见。
2009年至2012年期间,罪犯方某某与其丈夫陈某某先后以经营厂房缺少资金为由,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2021年,方某某被当地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投入省第二女子监狱服刑;陈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23年11月,陈某某因病去世。陈某某去世后,其家庭无经济来源,三名未成年子女日常起居由一名患有精神疾病的近亲属照料,靠政府补助和村内捐助救济度日。今年初,方某某申请假释,希望可以早日回归社会,尽早担负起母亲的责任,并向金华市检察院驻浙江省第二女子监狱检察室请求帮助。
收到方某某的请求帮助书后,检察官调查核实,方某某在监外确实有三名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且家中无合适抚养人。根据《关于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的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方某某属于可以从宽适用假释的情形。
金华市检察院通过“关爱困难妇女巾帼公益律师团”联系了两名律师,律师表示愿意免费为方某某提供法律帮助。在律师和当地村委的一系列沟通工作下,方某某取得集资参与人的谅解。检察院据此向省第二女子监狱发出建议函,建议省第二女子监狱对罪犯方某某在既符合减刑条件也符合假释条件的情况下,优先适用假释。
随后,金华市检察院召开听证会。“来参加听证会前,我到方某某家看望了三个孩子。三个孩子都哭着说非常想妈妈,最小的5岁女儿更是拉着我的衣袖要一起来看妈妈……”列席听证会的方某某所在村村支部书记说。在听证员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司法局、妇联的工作人员和律师、村干部等相关人员对方某某的家庭情况、未成年子女保护等进行了说明,发表了意见。
省第二女子监狱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某某在服刑期间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表现良好,在主观上确实有悔改表现,同时已服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假释条件。
“谢谢你们让我感受到了各界送来的温暖。如果能够获得假释,我会努力工作,尽早履行完剩余的钱款,全力教育好孩子,让他们学法懂法守法。”方某某在陈述时声音哽咽。
“这是一个关系青少年健康、家庭稳定、社会安宁的案子,综合听证情况和听证员发表的意见,同意浙江省第二女子监狱对罪犯方某某提请的假释意见。”主持本次听证会的金华市检察院检察长钟瑞友依法作出上述决定。
据悉,本案正在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规范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