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发疯还向民警挥出美工刀,获刑六个月
本报首席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姚炉庆
“当时我喝酒喝多了,不是很清醒。现在我知道错了,以后一定尽量少喝酒……”近日,面对判决结果,因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的吴某悔恨地说。
今年2月6日凌晨,吴某与朋友在夜宵摊吃夜宵,因心情不佳便借酒消愁,喝得酩酊大醉,还耍起了酒疯。因身处居民区,吴某的几个朋友便在旁劝阻。然而酒醉后的吴某完全不听劝阻仍大声吵闹,朋友苦劝、按捺无果后,只得报警求助。
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向吴某表明了警察身份并试图安抚吴某。吴某不仅不配合,还多次出言辱骂民警,期间更是用脚踢打民警,拒不配合去医院醒酒。因吴某处于酒醉状态,民警只是口头对其进行警告后便同其朋友一起扶着吴某去车上,准备让其朋友送他去医院醒酒。然而就在众人将吴某搀扶至其车内,民警填写相关材料时,坐在车内休息的吴某突然从车里拿出美工刀片向民警冲去。因事发突然,民警只得躲避,过程中均有摔倒并受轻微伤。
然而,酒醒后的吴某对自己暴力袭警的事实拒不承认,还以酒醉后自己并无意识为由进行开脱。案件移送到庆元县检察院后,为了让其认识到自身错误,检察官向其播放了民警的执法记录仪及道路监控所拍到的事件全过程。看着视频中疯狂的自己,吴某终于意识到了错误,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吴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以袭警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对吴某提起公诉。审查起诉期间,吴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近日,经法庭审理,以袭警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检察官说法:
对于危害人民警察人身安全、损害执法权威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严惩不贷。醉酒从来不是违法犯罪的借口,该承担的法律后果,一样也不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