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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者变身守护者

  贩卖者变身守护者

  通讯员 何若愚

  本报讯 “这些是常见的野生动植物,我们要从自身做起,共同保护它们!”“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到来之际,诸暨市民王某再次来到景区、公园等地,向过往群众发放保护野生动植物倡议书。王某,是从贩卖者变身成为守护者的。

  王某是贩卖家禽的生意人,在明知猫头鹰是国家保护动物的情况下,仍为获取利润,将2只猫头鹰予以贩卖。公安机关查获后,依托轻罪案件办理机制,将此案移送诸暨市检察院。

  经审查,涉案猫头鹰为鸮形目鸱鸮科领角鸮,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诸暨市检察院第一时间联系相关部门将涉案猫头鹰放生。承办检察官对王某释法说理,王某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自愿认罪认罚。王某还加入相关保护协会,参加社会公益服务,以实际行动参与野生动物保护。

  之后,诸暨市检察院联合法院开展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东白湖镇娄东村,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庭审现场特别邀请人大代表、当地村干部代表、群众代表旁听。承办检察官开展法庭教育,进一步向村民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知识。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判处王某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野生动植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植物对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近年来,诸暨市检察院致力于涉野生动植物案件办理从“治罪”向“治理”延伸,通过生态修复、公开听证、现场普法等多种举措,放大治理效能,源头预防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以司法力量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筑牢诸暨生态屏障。


浙江法治报 平安 00005 贩卖者变身守护者 2024-05-14 26838015 2 2024年05月1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