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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平安

遇校园霸凌遵守NOT原则

  遇校园霸凌遵守NOT原则

  通讯员 汪美 王欢

  本报讯 近日,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配合省政协开展的“六送下乡”活动中,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大堰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负责人胡又文,来到浙江省衢州旅游学校,以“青春向阳·法治护航”为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该校学生送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开场时,胡又文通过类比球赛的方式,让同学们明白了法律的内涵及作用。接下来,她通过情景剧+讲述的方式,向同学们介绍了校园霸凌的表现形式、存在的原因及应对策略。

  “听完我的讲课,有哪位同学可以告诉我,遭遇校园霸凌时应该怎么办?”现场几乎同时举起十来只手,同学们都知道了答案。“要遵守NOT原则,N就是no,不要沉默;O就是off,要离开;T就是talk,要找人倾诉。”一位男生抢答道。

  课程最后,胡又文向同学们着重讲述了涉及网络违法犯罪的几种常见罪名,并鼓励大家主动学法用法,勇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天,开化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向同学们分发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手册。据统计,活动现场共提供法律咨询1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500余册。


浙江法治报 平安 00009 遇校园霸凌遵守NOT原则 2024-05-15 26840120 2 2024年05月1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