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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创刊40周年特别报道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四级调研员王先富:

牵手27年,相伴终生

  1997年5月,我从武警部队转业,被组织安排到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事宣传工作。从此,便开启了与《浙江法治报》长达27年的缘分。

  在武警部队工作期间,我虽然已经在《台州日报》《人民武警报》等刊物上发表过上百篇文章,但对法院的宣传工作仍无头绪。

  彼时,同样从部队转业的时任台州中院办公室主任许董兴,给我拿来一大叠《浙江法制报》,鼓励我多看报、多学习,树立做好法院宣传工作的信心。

  成为通讯员后,我在当时的《浙江法制报》上发表了第一篇头版头条《台州法院为外地打工者主持正义》,现在回想起来还是觉得很激动。这张发黄的报纸,我到现在还保留着。

  1998年,我在北京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新闻培训班时,听一位老报人说,“法院是一座新闻富矿”。当时我就想,台州两级法院一年要审理这么多案件,很多案件都可以成为精彩报道。

  我开始时刻关注大要案的审理——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实施后,发生在台州路桥的全国首例因杀死二人被判无罪正当防卫案庭审现场,我认真旁听,及时采访当事人、主审法官,跟进判决结果等。最终,我的这篇长篇通讯报道被发表在《浙江法制报》的“明镜周刊”上。

  此后,我在立案庭、外宣办、办公室等多岗位轮转锻炼,但从事的大部分工作,都与新闻宣传、调研等文字工作有关,也从未中断这份情缘。

  1997年至2010年,我在《浙江法制报》上发表千字以上的案例报道200多篇。2010年后,我撰写的稿件开始更多地侧重工作报道。如2011年8月18日,整版报道了台州两级法院以司法为民为主题的“亮点工作”;2020年9月15日,在头版和7版,分别报道了台州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中的经验做法……

  多年来,我通过电话、笔会、培训、优秀通讯员表彰会等不同方式,和报社的许多记者、编辑结下深厚的友谊,让我终身难忘。

  既然牵手,就是一生。在《浙江法治报》40周岁生日来临之际,祝愿这份报纸永葆青春,伴随法治事业发展一起砥砺前行。


浙江法治报 创刊40周年特别报道 00003 牵手27年,相伴终生 2024-05-20 26852541 2 2024年05月2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