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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095版:平安印记创刊40周年特别报道

海宁市司法局:

法治建设弄潮儿 平安善治排头兵

  本报记者 丁田醒 通讯员 孙骏怡

  创新推出遗产继承全链条法治服务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基层治理经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全国模范司法所数量跻身全省第一梯队,2023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改革创新成绩突出集体”……近年来,海宁市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基层善治体系中抓前端、防风险、促发展的作用,坚持基层导向、群众导向、需求导向,实现优质的法律服务与坚实的平安保障相互促进、相互推动。

  增值化赋能公共服务“有力可感”

  2022年10月,海宁市公证处为宋女士三姐妹办理了其父母的房产继承公证,宋女士也如愿将父母遗留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宋女士家是政府征收户,宅基地被征收后,安置的两套商品房,登记在父母名下,两位老人于2015年和2016年相继离世。由于宋女士一家均务农,无相关工作单位,且宋女士的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均已离世多年,依靠当时的查询手段,无法获得相关材料,公证就此搁置。如今,当事人只需填写一份信息采集表,由公证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核实,宋女士无需跑腿,便完成了房产继承公证,非常便捷。

  “遗产查询和身份关系核实是遗产继承办理过程中的两大难点、堵点,现在,准备好逝者和家属的身份证、户口本,家属只需签一次字,即可完成逝者所有遗产和身份信息的查询授权。”海宁市公证处有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海宁市作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县,在全省率先启动了遗产继承全链条法治服务探索,成立了全国首个公民遗产服务中心,开发了“遗产继承一件事”数字化应用,通过一站式服务打造多跨场景,实现从身前遗嘱服务到身后继承服务的大“闭环”。群众只需跑一个窗口,就能高效办理遗嘱免费登记、遗产一站式查询、公证继承、不动产及工商信息登记变更代办等8大类超50个事项的服务。截至目前,海宁市公证处已累计服务当事人17517人次,免去当事人跑腿131.38万次,减免各项费用1170万元。在优质的服务保障下,全市家事类矛盾纠纷同比下降63.3%。

  “法律服务是特殊的公共服务,是防风险、守底线的服务。”上述负责人表示,海宁市以法律援助和公证服务为切入点,积极推进法律服务保障性住房配租管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国有资产处置、农民工讨薪等专项服务,持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和市场交易领域的安全稳定。海宁市法律援助中心还被司法部评为“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表现突出单位。

  资源下沉让基层治理“有法可用”

  “我一个人在海宁打拼,调解前确实担心,会不会偏袒本地人。结果,‘潮乡家园’给我安排了一位老乡调解员,说得我都能听得进去,这件事最终办得挺板正的。”去年10月,郑先生房屋的遮阳棚意外坍塌坠落,砸损了黄女士汽车的挡风玻璃,双方就理赔金额发生争议。在“潮乡家园”新娘舅帮帮团的介入下,纠纷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作为“枫桥经验”的本地化实践,发起于硖石街道西山社区的社会组织“潮乡家园”新娘舅帮帮团,充分调动同籍同业同城人群自我服务管理,“以心联新、以新调新、以馨助新”,3年时间聚拢了700多名年轻党员骨干,成立了9个地缘(特色)支部,仅2023年就成功化解涉及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工伤事故赔偿等纠纷151起。

  让法律服务更好地切入经济社会的筋骨脉络中,让基层治理“有法可用”,是海宁市一直探索和追求的。自2009年配备首个农村法律顾问开始,海宁市全面推进专职调解员进驻网格基层治理联动工作站,在全市12个镇街道派出45个调解工作室,每个调解工作室常驻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包括4名省金牌调解工作室首席调解员,为网格内的重大疑难和专业性矛盾纠纷提供规范化调解。

  2022年,创新实施覆盖村社、企业、新业态三大领域的“法律明白人”培育“星火工程”,从村民小组、社区微网格、企业园区和新业态组织等守法普法工作最前沿的党员干部、退伍军人、网格员等群体中,选育热心公益、遵纪守法、威望较高的“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他们作为社情民意收集员、政策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化解员和法律服务引导员的“四员”作用。截至目前,全市已培育1万余名“法律明白人”,遍布2709个村民小组、4360个社区微网格、16个企业园区、879家规上企业及17个外卖骑手站、10个快递班组、16个网约车队,基本实现基层全覆盖。

  通过“法律明白人报信、法治工作者报到”工作模式,这些遍布城乡、具备“血缘、地缘、业缘”优势的“法律明白人”,真正成为基层治理的“眼、嘴、手、腿”。截至目前,海宁市已建立251个“法律明白人”与法治工作者学习交流微信群,建设“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服务站300余个。全市“法律明白人”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基层自治等工作近5000人次,带动服务群众30万余人次。2023年底,海宁市矛盾纠纷村级化解率提升至79.26%。

  法治铺设平安轨道

  让干部“有为可为”

  发布全国首个行政调解地方技术性规范《行政调解规范性建设导则》,为行政调解场所建设、卷宗文书、流转方式提供指导标准。这是海宁市的一大创举。同时,海宁市还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行政调解办法》、县域行政调解文书体系等,研发打造了数智行政调解应用,嵌入可信云平台,贯通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创建了镇级平台一揽子解决矛盾纠纷的闭环体系。

  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县级行政调解试点,海宁市目前已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31个,聘任专业行政调解员159名,梳理行政调解权力义务清单89项。2023年,全市各行政调解主体共调处纠纷12049起,调解成功7236起,达成协议后起诉或复议的一起都没有。

  行政执法的规范与否可以彰显一座城的文明成色。近年来,海宁市以“大综合一体化”综合执法改革为牵引,发布乡镇赋权事项指导案例193项,编发教科书式赋权事项执法指引,统一执法办案标准、流程,建立海宁市适用“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权力事项参考目录,对全市14个行政执法领域、313项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指导各行政执法机关制定事项清单和裁量基准,实行动态调整、定期评估。2023年,有161项处罚事项被列入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其中,涉企事项110余项,涵盖了交通运输、建设、人力社保、生态环境等16个领域。建立了全国首个《非法经营、生产、储存、运输、使用成品油闭环处置机制》,出台了《疑难案件提交会商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实操性机制,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期间重点信访事项、重大案件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等提供法律意见60余次。


浙江法治报 平安印记创刊40周年特别报道 b0095 法治建设弄潮儿 平安善治排头兵 2024-05-20 浙江法治报2024-05-2000003;浙江法治报2024-05-2000005;浙江法治报2024-05-2000006;浙江法治报2024-05-2000008;浙江法治报2024-05-2000004;浙江法治报2024-05-2000007 2 2024年05月2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