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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114版:平安印记创刊40周年特别报道

义乌市法院:

发挥破产审判工作的市场优化能力

2024年3月,义乌法院召开2023年度破产管理人座谈会暨2024年第一期破案荟。
2024年4月,一名债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代理律师陪同下,到义乌市融破直通服务中心咨询破产流程。
2023年3月,义乌法院福田金融法庭法官实地走访破产企业。

  通讯员 孙传凤

  今年4月,义乌市政务服务中心迎来大变化,新设立的融破直通服务中心吸引了不少企业和律师的“围观”。该中心一方面向困境企业、债权人、债务人等各类经营主体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另一方面促进破产管理人及遗产管理人高效规范履职,同时发挥对破产管理人履职的监督功能,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自2021年以来,义乌法院审结破产案件292件,挽救危困企业36家,化解债权金额556.7亿元,涉及债权人数3388人,盘活土地1291.2亩,缴纳税款1.4亿元。如何将企业破产带给各方的损失降到最低?如何发挥破产审判工作的市场优化能力?义乌提供了新思路。

  府院联动做加法

  业务流程做减法

  日前,一名债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其代理律师的陪同下,前来义乌市融破直通服务中心咨询关于债务企业破产流程。针对其企业情况、债务性质、债权构成、是否具有重新经营价值等方面,中心轮值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答。

  这一便利的背后,实则是义乌府院联动机制的有力推进以及破产增值服务在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中的深入实践。今年1月,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其中的“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也成了各地政务改革的关键词。义乌在破产工作中充分贯彻这一理念,将增值服务体现得淋漓尽致。

  在传统破产审判工作中,法院作为程序主导者,与破产管理人的紧密合作至关重要。然而,实践中往往存在管理人参与难、部门协同难和法官监管难等问题。为此,义乌法院联合市政管办、税务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社局、司法局等单位,共同入驻融破直通服务中心,以组团形式实施“打捆审批”,形成一股强大合力。

  这种联动机制不仅简化了咨询答疑的流程,更在破产企业的全方位服务上发挥了巨大作用。企业破产的流程有哪些?能不能进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面对企业和居民的“十万个为什么”,义乌法院福田金融法庭副庭长谢慧耐心解答,“每个企业的情况都是不一样的,要问清楚企业目前的负债情况,帮助他们找到更加适合的破产方案,这样才能把损失降到最低,这对市场还是企业都是有帮助的。”这种个性化的服务不仅有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也为企业提供了宝贵的重生机会。

  省人大代表、义乌市律师协会会长冯秀勤介绍道,融破直通服务中心的设立,不仅实现了一站式集成,还进一步发挥了破产审判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职能作用。据统计,截至目前,府院联动已成立专班9个,协调解决破产办理难题126项,成功挽救了17家危困企业,其中11家已恢复正常经营。

  “帮一把”“清出去”

  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有技术、有销路、有客户的“老字号”,因为他人担保而背负了高达五千多万元的沉重债务。由于无力偿还,公司的账户被迅速查封,资金链彻底断裂,生产活动被迫全面停滞。好好的生意做不成,申请破产似乎成为唯一出路。

  这是创办于1994年的浙江义乌联发针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公司”)面临的困境。经过法院评估,联发公司的资产虽不足以偿还债务,但其多年的经营积累与品牌价值不容忽视。若简单地“一破了之”,不仅公司几十年的努力将付诸东流,债权人也难以回收债务,双方都将蒙受巨大损失。

  关键时刻,义乌法院受理了联发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派专业的管理人团队。2023年7月,管理人拟定了重整计划,得到债权人的表决通过。从“破产”转为“重整”,联发公司获得了逆风翻盘的机会,债权人也看到了全额回收债务的希望。

  管理人提出重整申请后仅13天,义乌法院便正式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随后,管理人依照《重整计划》在网络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竞价,竞拍联发公司的重整投资人资格。最终,义乌市庆居针织品有限公司以300万元成功竞得这一资格,接手了联发公司的经营,其相关经营许可证、品牌价值及商标价值等核心资源得以保留。

  在义乌,类似的案例并不鲜见。自2021年以来,义乌法院通过破产重整程序帮助23家危困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释放了破产制度效能。

  在传统观念中,“破产”意味着企业经营不善、无法存续,是所有经营者避之不及的洪水猛兽。然而,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破产审判工作的目的更像是为整个市场“疏堵通塞”。有些企业明明还有市场价值,只是暂时遇到了困难,那么便可以“帮一把”;而有些“僵尸企业”,长期占据市场资源,但无产出、无价值,那么便要坚决“清出去”。

  除了救治危困企业,义乌法院还积极推动“僵尸企业”有序出清。自2021年起,已陆续推动256家“僵尸企业”退出市场,这一数字几乎是过去七年出清企业数量的两倍,这不仅为优质企业腾出空位,也为义乌经商环境“瘦了身”。

  个债清偿与遗产管理

  延伸破产审判链条

  男子何某因病离世,生前所欠下的巨额债务成为他身后的一大难题。面对众多债权人,何某的家人陷入困扰。由于何某已与妻子离婚,债务自然转嫁到了他年迈的父母和年幼的孩子身上。即便三人均表示放弃遗产继承,但按照诉讼流程,只要债权人起诉,何某家属便有义务配合应诉,两名老人只得反复应诉。

  2021年,新施行的民法典增加了遗产管理制度,其中明确规定,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2022年底,经某银行申请,义乌法院在全省率先适用民法典,指定义乌市民政局担任何某的遗产管理人,全权负责何某的遗产分配与债务清偿问题。

  管理团队对何某的遗产和债务进行了全面清查,证明何某共拖欠12名债权人160余万元债务。后经由债权人表决同意,将何某留下的6.5万元遗产按比例分配给所有债权人,相关案件也得以全部结案。

  在以往的破产审判中,债权人往往“单兵作战”,这不仅容易导致与债务人及其家属的冲突,还可能与其他债权人产生纷争。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信息集成度不够,导致各方难以形成合力。义乌法院积极践行的高集中度的破产审判工作,实际上就是统合债务人所有财产及负债,将多个债权人拧成一股绳,并与相关部门紧密合作,实现债务信息的一站式统合和同一债务人多项负债纠纷的一并解决,不仅免去了债务人及其家属反复应诉的诉累,也以更加公平透明的方式保护了债权人的权益。

  在破产审判的延伸链条上,个债清偿与遗产管理是两个容易被忽视的工作项目,将它们纳入破产审判中,是义乌法院破产工作高度集成的证明,也是“以人为本”破产工作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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