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债务21亿余元,这家科技型企业被救活了
![]() |
| 企业重整后 |
通讯员 彭晓晓 王文琪
日前,随着21亿余元的债务得以妥善化解,在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立转破+‘1+N’联合预重整”模式(“1”即先行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N”即其他关联企业)的助力下,多项国家专利傍身的科技型企业宁波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终于卸下债务包袱,在全新的管理机制和经营方案下,实现转型升级、涅槃重生。
科技公司深陷债务危机
甲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乙公司、丙公司均长期专业从事新型塑料软包装材料生产。2016年,甲公司获得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并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但受市场环境影响、经营决策失误、盲目扩张等原因,三家公司均陷入债务危机。
2023年初,北仑法院在诉前调解张某与甲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件中,收到该公司提交的预重整申请。为及时挽救企业、降低重整成本等,经初步摸排,法院决定对甲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了临时管理人。
鉴于三家关联企业法人人格高度混同,经债务人申请且法院审查,法院决定通过实质性合并重整,消除三家公司之间债权债务关系,将合并后统一的破产财产由三家公司的债权人共同受偿。
债权申报期间,共有10家债权人申报债权17笔21亿余元,其中优先债权金额为1.16亿。相较于高额负债,三家公司可供偿债的资产主要为两套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生产线,评估价值仅2794万元,如果将其作为单一资产评估拍卖,由于丧失相应的生产环境和技术支持,加之市场对二手专业设备的需求有限,设备应有价值难以实现,届时本案普通债权的清偿率将几乎为零。
此外,三家公司在历年生产经营中形成1367万余元留抵税,当前因不符合留抵税退税条件而无法享受相关退税政策,如实施破产清算,其抵扣或退还的可能性将随公司主体资格灭失而消失。
探索“诉前调解转预重整”
面对上述困局,招募投资人为企业注资“输血”是最优解。
招募过程中,两套生产线设备的抵押权人提出了收购意向,其有意利用三家公司的设备、生产技术、业务资源等,进入塑料薄膜生产业务领域。经过多轮沟通,其愿意支付4080万重整对价款,用以清偿三家公司的债务,并将整合资源,与原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积极合作,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根据投资人提出的方案,北仑法院监督指导管理人制定《预重整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及时裁定受理合并重整申请,实现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有机衔接。最终,根据《预重整方案》制作的重整计划草案,在随后召开的债权人会议上获得高票通过。
本案在‘诉转破’的基础上,将破产审查从诉讼程序前移至诉前调解程序,结合预重整程序,在立案前引导债务人与债权人、投资人等通过协商制定预重整方案,在获得多数债权人同意后,转入重整程序。
“该模式不仅有助于进一步打通诉讼与破产程序之间的壁垒,实现两者无缝对接与良性互动,最大限度发挥破产制度的保护和挽救价值,同时有利于提高重整成功率、降低司法成本,促进各方达成良性合作,确保后续重整程序的快速高效推进。”承办法官彭晓晓表示。
2023年底,三家公司累计21亿余元的债务得以妥善化解,生产经营重新迈入正轨。这是北仑法院着眼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助推北仑“双一流双示范”建设的一个缩影。
保障企业获得挽救机会
“我们敢注资,既是看重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的市场潜力,也是看重北仑法院在破产预重整方面的创新魄力和专业精神。此次预重整,在充分盘活机器设备价值的同时,法院深度挖掘和合理利用公司资源,成功将无形资产转化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不仅提升了整体债权清偿率,还为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有效实现了各方利益共赢。”投资方负责人表示。
“法院智慧运用预重整制度,很好地化解了企业内部的经营不善和外部的债务危机,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担当。”这家科技型企业的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北仑法院坚持能动履职,强化对“立转破+‘1+N’联合预重整”模式的积极探索和有效实践,通过破产审查程序的前移与合并预重整的能动应用,进一步打通诉讼与破产程序之间的壁垒,以“近期止血、中端造血、远期升级”的全盘谋划,提升重整效率与成功率,切实保障企业获得挽救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