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生歪念自食其果
心生歪念自食其果
通讯员 周丹娜
本报讯 日前,三门县检察院对许某涉嫌诈骗一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此前,许某花8288元网购了一部手机,打算作为礼物送给女朋友。很快,许某在家门口看见了快递包裹,拆开后,将里面的新手机送给了女朋友。想到快递员将这么贵的手机随意放在了家门口,许某心生歪念,向快递公司谎称自己未收到货,并向商家申请了“仅退款”。负责配送该部手机的快递员俞某得知此事后,在小区内反复查找,自然是无果。之后,商家向许某退款8288元,而俞某因没办法证明将快递送到了许某手上,赔偿商家8288元。俞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侦查,公安机关发现该手机一直有人在使用,顺着使用人的线索,很快锁定了许某。许某追悔不已。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许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行为已涉嫌诈骗罪。考虑到许某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被害人对其行为表示谅解,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后,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