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院首发
《引导企业数据健康发展行为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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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高敏 实习生 黄薇 通讯员 杭互法
本报讯 “如果别人爬取我们的信息,我们该如何维权?”“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我能否对它进行二次加工和数据产品的交易?”近日,在杭州举办的“中国数谷”数据要素产业生态共建系列活动——杭州互联网法院·合规指引与司法保护中,多家企业提出了疑问。
活动现场,杭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官家辉发布了《引导企业数据健康发展行为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这是我省法院作出的首份企业数据健康发展行为指引。数据作为新时代的重要生产要素,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引擎,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涉足数据行业领域,但对数据收集、加工处理、交易等行为的“边界感”较为模糊,“《指引》完善了企业数据合规风险防控,针对数据审查、收集、使用、储存、交易等场景,重点提示数据全生命周期中的各类安全风险,为企业开展数据活动提供了全面、具体、可操作的指引。”官家辉介绍,“上述企业的疑问,都能在《指引》中找到答案。”
“在数据要素这一块,我们司法机关要提供一个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预防性合规建设就是一个很好的抓手。”杭州市滨江区司法局副局长蓝颖介绍,“《指引》告诉企业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把一些矛盾解决在萌芽阶段,而不是等问题发生了再去解决。”
此外,杭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卢忆纯详细解读了《杭州互联网法院数据权益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提供行为准则和价值指引。“我们作为一个大数据交易平台,在前期的合规审核过程中会有一些指导上的需求。有了这些经典案例的指导,我们在审核方面的风控把握会更加明确。”在座的浙江大数据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安全合规部经理陈钰炜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