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的检察院”
为群众解烦忧
“家门口的检察院”
为群众解烦忧
通讯员 钱忠 张文婕
本报讯 去年以来,宁波鄞州区检察院坚持能动履职,按照统一部署,结合鄞州特色,内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对外与鄞州区社会治理中心会签《关于加强巡回检察工作与社会治理工作衔接配合的意见》,对内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检察室巡回检察与业务部门工作衔接的意见》,通过巡回方式加强对基层执法司法活动监督,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鄞州区检察院在重点镇街矛调(综治)中心开辟场所,在辖区内划分片区设立巡回检察点4个(福明、邱隘、云龙、咸祥),院本部基层检察室1个,以巡回检察点辐射周边镇街,并选派检察官以“常驻+随驻”方式开展工作,实现检察室职能基层全辖区覆盖。加强对基层“两所一庭”的法律监督、对基层“站所队”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律监督,排摸公益诉讼、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实现法律监督服务的延伸和落地。2023年9月以来,发现并移送监督线索6条,协助业务部门办理立案监督、纠正违法等各类监督案件4件。
此外,该院充分发挥巡回检察点扎根基层优势,通过派驻干警入驻人大联络点、分片联系重点村社、聘任特邀检察员等方式,积极对案件开展上门调解和释法说理工作,2023年9月以来,共化解民事矛盾12起。巡回检察点探索构建“社治平台+检察联动”工作模式,有针对性地提供线上法律咨询服务,提升服务群众便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