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殴侮辱同龄少女
五名未成年人获刑
《泉州晚报》
未成年人围殴、侮辱同龄少女,赔钱谅解就能摆平?没那么容易!近日,海南万宁法院披露一起强制侮辱案:未成年人侮辱未成年人,年龄可不是保护伞。
2023年8月21日1时许,被告人施某、卓某、杨某、黄某、符某等人在某娱乐会所喝酒期间,施某因和被害人肖某偶发口角而心生不满,欲殴打被害人肖某。施某遂叫杨某将肖某约至某娱乐会所附近,施某、卓某、黄某、符某等人尾随至该处共同对被害人肖某进行殴打。在殴打过程中,施某、卓某将肖某身上所穿的衣物扒尽,致被害人肖某全身裸露被人围观。杨某、黄某、符某在旁边用手机录制视频,而后施某等5人继续殴打被害人肖某头部、背部等身体部位。直至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后各自逃离。经鉴定,肖某本次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本案6名当事人均系未成年人。案发当日,被告人施某、卓某、杨某、黄某、符某在其家长带领下向公安机关投案。公安机关于2023年8月22日对5名被告人宣布刑事拘留。案发后,5人的亲属陆续向被害人肖某支付赔偿款,被害人肖某及其监护人表示谅解。
公诉机关认为,上述5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强制侮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法院依法判处。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施某、卓某、杨某、黄某、符某的行为构成强制侮辱罪。5名被告人最终全部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