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种“法治种子”
播种“法治种子”
实习生 黄薇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吕曼君
本报讯 “小朋友们,你们知道校园欺凌有哪些表现形式吗?”
“遇到校园欺凌该怎么办?”
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携手安吉路实验小学,在富义仓遗址公园的南薰轩教室为二年级小朋友开展了一场关于预防抵制校园欺凌的普法小课堂。
拱墅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郭清华就校园欺凌的概念、危害和后果与孩子们展开积极互动,并为孩子们科普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涉校园欺凌的相关法律法条。
“我们开展普法教育课堂,是为了让未成年人了解和认识法律,提高辨别能力,增强法律素养。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懂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保障合法权益。同时也能够规范自身,避免误入歧途和预防违法犯罪。”郭法官说。
在提及校园欺凌表现形式的时候,郭法官特意强调了社交欺凌和网络欺凌这两种较为隐形的表现形式,引起孩子和家长们的注意,从心理角度开导孩子们“不要责备自己”,而是要机智选择应对方式、记录证据、及时求助家长老师。
“我觉得最可怕的霸凌并不一定是肢体上的碰撞,而是孩子在群体中得不到很好的交往,受到群体的孤立。”活动现场,学生子乔(化名)妈妈非常认同法院关于预防抵制校园欺凌开展的普法课堂,“这是一个长期的观念形成过程,要给孩子们足够多的危害认知和普法教育。”
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刻不容缓。近年来,拱墅法院积极展开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在2023年共举办5场线下活动,普法对象包括幼儿院、中学等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
同时,拱墅法院还坚持开设“法治夏令营”,在暑假邀请未成年人走进法院。尤其是了解到有的流动儿童在暑期会来杭和父母们团聚,法院自2019年起,每年都会专门为这些“小候鸟”们策划形式多样普法夏令营活动。“这些孩子和父母长期分离,亲情的缺位、日常教育的缺失,都可能对成长带来一些问题。我们想通过法治教育的方式,为他们的身心健康、自由成长撑起一片爱的天空。”拱墅法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朱梦嘉介绍。
下一步,拱墅法院将坚持立足主责与能动履职并重,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在涉未案件中,用足用好人身保护令、人格权禁令、家庭教育指导令,落实“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制度。对审执工作中反映出来的涉及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及时研判,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判后回访、跟踪帮教、司法救助等方式,为构建未成年人全方位保护体系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