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古桥成为“孤”桥!
检察公益诉讼让古桥更好地“活在当下”
本报首席记者 许梅
通讯员 王定南
文物承载着中华优秀历史文化,对于它们,怎样以有效的保护推动文化的传承?近日,杭州的南星古桥边,一场关于古桥保护管理的检察听证会召开。
“不可承受之重”
南星古桥位于杭州市上城区中河南段,长约14米,宽约5米,式样为单孔石拱桥,与桥南的“南星古泉”一起被列为杭州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这座古桥始建于北宋,取名“南新桥”,元、明时期以“朱家桥”称呼,清初改称“里横河桥”。如今,又以“南星桥”的身份为附近居民提供通行便利。沿青色石板拾级而上,桥柱上雕刻的莲荷,两边桥栏板的浮雕奔马和游鱼,古桥的历史厚重感扑面而来。
南星桥的桥栏由4块抱鼓石、16根荷花望柱、10块浮雕桥栏板构成,桥面为台阶结构,未设计提供专供车辆通行的坡道,理论上仅能满足步行需求。但是,居民们过桥却不仅限于步行。不久前,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交的线索,称部分居民推行非机动车于南星桥频繁往返,并在推行过程中通过桥栏板内侧狭窄的斜坡借力,致使桥体两边的荷花望柱及桥栏板被非机动车长期刮割、磨损。
为掌握南星古桥的实际情况,上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来到南星古桥实地查看。勘验结果显示,居民推行电动自行车甚至三轮车过桥的情况确有发生,南星古桥多根荷花望柱下方有较为明显的横向磨损痕迹,且车辆踏板、车轮轮轴位置与荷花望柱被磨损位置高度基本一致,可以认定南星古桥荷花望柱磨损问题系长期受过桥车辆擦碰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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