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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说法

利用平台漏洞,“技术删除”差评

做“生意”的9人均获刑

  本报首席记者 许梅

  通讯员 胡欢 余思华

  “技术删除差评,价格公道,有需求的商家私聊。”利用平台漏洞,有偿帮助商家删除差评。靠着这样一门“生意”,林某某的工作室不到5个月,获利29万余元,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罪。近日,开化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林某某等人非法经营罪一案,判处林某某等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至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至2.3万元。

  林某某长期从事电商工作。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得知大量商家有删除差评的需要,于是雇佣胡某某、庞某、林某,开展差评删除工作。

  林某某的工作室通过发布信息及朋友圈等形式,招揽某线上购物平台有删除差评需求的商户。谈好价格后,商家将对应的店铺子账号密码以及差评订单号提供给林某某工作室。期间,林某负责对接客户,承接删差评业务;胡某某、庞某则通过P图,伪造买家同意删除差评的证据,并上传至某线上购物平台审核,以实现删除差评的目的。

  而吴某某、叶某、王某某、陆某、陆某某则是某线上购物平台的销售,具有大量商家信息。得知林某某工作室可以删除差评后,吴某某等人便当起了中间商,从中赚取差价。吴某某等人通过在朋友圈,发布可以删除差评的信息,收集好商家需求后,转给林某某工作室删除差评。

  2023年2月底至7月初,林某某的工作室为吴某某、叶某、王某某、陆某、陆某某提供删差评服务,林某某从中至少获利29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某等9名被告人均有在互联网从事销售的工作经历,积攒了较多的互联网商家信息资源,对商铺差评的产生、如何依法消除差评影响有一定的认知,但9名被告人仍为了赚取删除差评的高额回报,不顾正常的删除差评流程规则,铤而走险,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予依法惩处。

  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网购评价可以客观全面反映互联网销售者销售产品质量情况,对其他消费者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也是商家软实力的重要评价指标。人为改变评价情况,掩盖商品既往瑕疵情况,会严重误导消费者,也助长了商家不正当竞争的歪风邪气,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予以刑事打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经营行为都应当遵从最基本的经济市场秩序,诚信经营,方能行稳致远。


浙江法治报 说法 00004 利用平台漏洞,“技术删除”差评 2024-06-18 26916767 2 2024年06月1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