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定按时
把钱还上”
“我们一定按时
把钱还上”
通讯员 徐铭露 周宇华
本报首席记者 许梅
本报讯 “余法官,我儿子最近找到了工作,每个月工资有两千元,我们一定按时把钱还上。”近日,衢州市衢江区双桥乡村民李某良向衢江区新农都市场共享法庭联系法官余佩玲报告了这样一个好消息。
今年4月,李某良的儿子李某华因操作失误打开新农都市场楼顶停车场的消防栓,导致水流涌入两部电梯井,造成电梯部分损坏。新农都市场管理单位发现后立即关闭消防栓并报警,驻市场警务人员经调查找到了李某华。
电梯维修公司对受损电梯进行检查后给出了约五万元的报价。市场管理单位、维修公司与李某良、李某华父子多次沟通,但三方就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真的很对不起你们,我愿意替儿子承担损失,但这笔钱对我们来说太大了,能不能减免一些,也多给我点时间?”李某良满脸歉意地说。
因迟迟未能和解,新农都市场管理单位通过共享法庭向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求助。联系法官余佩玲了解事情经过后,得知李某良主动提出替儿子承担责任且态度诚恳,认为案件有很大的协商空间,便组织三方在共享法庭进行调解。
调解中,李某良表示,自己家庭困难,李某华没有工作,妻子则是残疾人没有劳动能力,一家三口仅靠自己每月在工地打零工的4000多元维持生活。考虑李某良的家庭经济能力和实际情况,余佩玲建议,在确保电梯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更换配件和材料的使用,以降低维修费用。
经过多次沟通协商,电梯维修公司同意采用“维修为主、更换为辅”的处理方案。同时,减免人工费,以成本价计算材料费。这样一来,维修的费用大幅下降,从先前的五万元降到了六千元。
费用降下来了,但电梯尽快恢复正常使用关系到全体市场经营户的正常经营。考虑到李某良筹集资金需要一定时间,在法官调解下,市场管理单位表示愿意先行垫付维修费用,并根据李某良的支付能力给予其一年半时间进行分期支付,三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纠纷妥善解决。
司法的温情还在传递。余佩玲通过对接民政部门了解到李某良妻子的情况可以申请残疾证,便将这个好消息告知李某良,并帮助他们向当地民政部门递交申请材料。“以前总以为法官很威严,没想到这么温暖。”李某良感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