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洗钱被判刑罚
通讯员 钱琛
本报讯 近日,经江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韦某、覃某、卢某、李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获刑。
2022年8月,韦某和覃某听朋友卢某说只要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卡就可以赚钱,便跟着卢某去往深圳,结果发现其“任务”是帮上家李某提取巨额黄金。
虽然韦某和覃某心知肚明这是帮人洗钱,但为了获得报酬,还是配合李某用自己的身份去签合同、交接黄金。短短两天时间,韦某共计提取49公斤黄金,价值1906.895万元;覃某共计提取26公斤黄金,价值1006.992万元。后经公安机关查实,韦某提取的黄金涉及诈骗案件70起,覃某提取的黄金涉及诈骗案件59起,而他们获取的报酬只有800元和500元。这些黄金两人都没来得及看上一眼,就直接被李某拎走转交给了上游罪犯。
韦某和覃某的行为不仅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最终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0元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而卢某和李某也被法院判处相应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