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生鲜灯”问题
剑指“生鲜灯”问题
本报记者 蓝莹 温州政法融媒体中心 叶戋
通讯员 林玉棠 潘玲玲
本报讯 近日,苍南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一同前往某菜市场,对“生鲜灯”问题进行“回头看”。
此前,检察院根据已建立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并结合“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上持续反映的问题,组织干警对辖区内主要商超、市场开展走访调查,发现多个生鲜肉类摊位违规使用“生鲜灯”,遂向县市监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县市监局随即对全县农贸市场进行排查,共检查经营主体3651次,切实维护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进一步统一“生鲜灯”判定标准,在检察机关和专业机构的参与和指导下,县市监局制定出台了《关于“生鲜灯”整治工作操作参考(试行)》,明确监管依据和执法要点,到目前已督促相关经营者将1271盏不合格“生鲜灯”更换为符合标准的白炽灯。
“回头看”之后,苍南县检察院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市场代表与县市监局代表等参与听证。与会人员对“生鲜灯”问题治理举措和成效表示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