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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平安

未履行职责被罚

  未履行职责被罚

  通讯员 潘柏松

  本报讯 连日来,温州市龙湾区电动自行车整治专班联合全区各街道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蓝电行动”,共查处24家管理单位未履行电动自行车管理职责,检查人员依法对这些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近日,龙湾区永中街道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刘宅三路的温州铭远阀门有限公司未制止员工在生产车间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并私拉电线充电,机场大道的温州市温特不锈钢有限公司未制止员工在生产车间的疏散通道上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和违规充电,2家单位负责人沈某、冯某因违反《浙江省消防条例》规定,分别被处以500元的行政处罚。


浙江法治报 平安 00006 未履行职责被罚 2024-07-01 26941522 2 2024年07月0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