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的积蓄拿回来了
被骗的积蓄拿回来了
通讯员 李臻 王欣雨
本报讯 “太感谢你们了,这笔钱已经返还给我了。一年半了,我终于能睡个安稳觉了!”日前,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接到了申请人黄女士的来电,电话那头的她声音微微颤抖,激动之情溢于言表。这起通过“全域检察e站”办理的案件圆满办结。
此前,在湖南某地经营便利店的黄女士突然接到一通来电,对方是一名男子,自称来自“某后勤保障部队”,表示要向黄女士购买某品牌饮料、自热米饭等生活物资。
因便利店规模有限,店内暂无库存,两人便加上微信好友,随后该男子向黄女士推荐了几名“供货商”。经沟通,黄女士向“供货商”提供的覃某账户转账3万多元用于进货。转完钱不久,男子又说要加大购买量让她继续进货,黄女士这时意识到事情不对劲,连忙报警。
当地公安机关迅速对覃某的银行账户进行紧急止付,然而由于之前浙江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覃某在杭州市拱墅区有追偿权纠纷民事强制执行案件,拱墅法院依法划扣了覃某账户内的该笔款项。
黄女士原本是个家庭主妇,好不容易攒下一点积蓄跟丈夫开了这家便利店,本想着谈成这笔“大单”能够改善生活,却不想落入陷阱。一想到辛辛苦苦赚的钱就这样被骗走,黄女士吃不下、睡不着,没日没夜地在网上搜索追回被骗钱款的方法,结果看到了杭州检察机关推广“全域检察e站”的报道,不禁想“也许可以向检察机关求助”。
今年3月14日,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黄女士拿起了手机,在“枫桥式检察e站”的反映事项栏中留下了一段话:“我是来自农村的一名主妇,请你们帮我追回被骗的钱款……”
收到线索后,检察官通过“全域检察e站”的“网上接访”程序向黄女士详细了解案情,同时向案发地公安机关发函调取该案的相关刑事案卷材料,并通过“远程调查”程序就案件侦查及诉讼进展情况与公安机关进行会商。
在对笔录、银行交易记录等证据进行重点审查后,检察机关确定法院划扣的覃某账户内的3万余元款项系黄女士被电信网络诈骗的合法财产,权属明确无争议。在对账户资金权属作出界定后,拱墅区检察院积极与法院沟通,达成共识。为避免程序上给当事人带来的诉累,检法联动,共同对申请执行人进行释法说理,促成申请执行人自愿退还上述款项,并确定了案款的发还方式。
承办检察官通过“全域检察e站”的“宣告送达”程序线上告知了黄女士办理结果,黄女士喜出望外,在视频连线中再三道谢。
“通过‘全域检察e站’的一站式远程办理,让困难就地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承办检察官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