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托费”付了一笔笔
好学校压根没进去
又到高校录取季
同学和家长都要擦亮眼
通讯员 方芳 陈薇薇 本报记者 高敏
本报讯 眼下正是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关键期,千万要警惕一些不法分子的“黑手”。象山的陈女士就遭遇了骗局,为了让孩子上本科院校,她汇给徐某某一笔又一笔钱“走关系”,可直到各高校完成招录也没等来好消息。近日,记者从象山县检察院了解到,该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徐某某提起公诉。
2018年前后,陈女士在网上认识徐某某,他自称是宁波某中学老师。2021年高考前夕,陈女士联系徐某某打听情况。她表示孩子成绩不理想,想请徐某某托关系找个好学校。
正愁没有经济来源的徐某某,一下子有了主意。“我认识浙江大学、宁波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各类高校招生办老师。”徐某某安慰陈女士不要焦虑,自己有渠道可以帮助陈女士的孩子进入知名高校就读,并把与高校老师的聊天记录截图发给陈女士,表明正在沟通通过内部招生就读本科的事情。
陈女士信以为真,按照徐某某要求转账。期间,她还介绍亲戚朋友的子女通过徐某某走内部招生渠道办理入学,前后共汇款14.5万元。可各类高校都完成招生工作了,陈女士也没有等来好消息,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事实上,徐某某根本不是宁波某中学老师,只是曾经系该校驾驶员。他失业多年,经济紧张,当陈女士咨询入学事宜时,便萌生了诈骗钱财的念头,谎称有关系能帮助办理入学,虚构交付定金、请客送礼等事由多次讨要钱款,并用自己另外的微信号假扮高校老师伪造聊天记录,所得钱款均用于个人生活开销。
为了追回陈女士及其朋友的损失,检察官多次释法说理,引导徐某某退赃退赔,分三次退还了诈骗所得,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近日,象山法院依法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
教育部门提醒,招生信息要从正规渠道了解,千万别相信花钱上好大学、好专业的消息,如遇到相关骗局要保持清醒头脑,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