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治报 数字报纸


00008版:平安

检察院支持起诉
维护消费者权益

  通讯员 瑞萱

  本报讯 健身卡内还有14000余元余额未使用、开卡后只在跑步机上跑了两次、办理会员后还未消费健身房就已人去楼空……近日,瑞安市检察院就当地一家健身房突然关门引发的群体性消费纠纷案,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助消费者维权,解决预付式消费中“交款容易,退款难”的问题。

  此前,5名该健身房的消费者张女士等人向瑞安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向瑞安市检察院提交了支持起诉申请书。

  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预付式消费中的消费者在将合同价款一次性提前交付后,只能单方面期待对方依照合同履行义务,面对商家的违约行为,消费者的取证能力以及总体诉讼能力明显较弱,确有支持起诉的必要。

  此案开庭时,承办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宣读支持起诉书,并对5名原告提出的合理诉求予以支持。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并作出判决,解除张女士等人与健身房签订的健身服务合同,责令健身房返还原告剩余服务费用。

  之后,瑞安市检察院在市消保委挂牌成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站,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签订加强消费领域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协作办法。三方将健全关于消费领域民事支持起诉的案源移送制度,探索消费者权益纠纷的解决途径,合力提升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浙江法治报 平安 00008 检察院支持起诉
维护消费者权益
2024-07-02 26943045 2 2024年07月0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