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治报 数字报纸


00007版:平安

台州黄岩法院:

示范诉讼+司法建议,绘就安居乐业新“枫”景

  通讯员 陈旻茜 赵丽平

  “感谢法官们的辛勤付出,我们的物业费问题终于解决了。”

  “要不是法院多方做调解和协调工作,我们几十户业主都准备要去打官司了。”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物业纠纷虽小,却牵动着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容易成为影响群众幸福生活的堵点问题。近日,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通过示范性诉讼、以判促调、发送司法建议等一系列举措,妥善化解了33起物业纠纷,并为辖区物业管理开出“良方”。

  断纠纷于未衍:

  示范诉讼解“症结”

  “业主大会都没开过,我们不认可这份物业合同。”“违法的合同还问我们要物业费,简直是无稽之谈。”王某等几十户商铺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源于一份未经业主大会同意就擅自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商铺业主们对物业费用的突然上调表示强烈不满,纷纷拒绝支付物业费。随后,物业公司一纸诉状告上法院,导致双方矛盾激化。

  面对纠纷,黄岩法院法官柯澄川实地走访,深入调查取证,发现该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确实存在程序瑕疵。为妥善化解一系列矛盾纠纷,柯澄川随即挑选了王某的案件进行示范。他一方面对于物业选聘程序不到位,业主反映强烈的此类“顽疾”问题,旗帜鲜明地持否定态度,依法判决该物业服务合同无效;另一方面也考虑到已提供物业服务的事实,根据实地调查了解的周边同类型小区物业费的收费标准,酌情下调确定了商铺的物业费标准。该判决秉持公平原则,既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也兼顾了物业公司的合理诉求,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化纠纷于未诉:

  多元调解达合意

  示范判决生效后,王某主动支付了物业费。之后,虽有部分业主也主动缴纳了物业费,但仍有一部分未缴纳。

  柯澄川趁热打铁,走访街道办事处,并联系共享法庭庭务主任以及天平调解室资深调解员等力量,对系列纠纷进行调解。通过解读示范判决、宣讲法律知识、分析诉讼风险等方式,柯澄川指导庭务主任以及调解员向业主们释明诉讼风险和调判利弊。

  “听了调解员和法官的讲解,感觉我们之前的做法有些不合适。”

  “有了法院的主持,相信我们不会吃亏的。”

  最终,在共享法庭庭务主任和调解员的主持下,两批次共22户业主均与物业公司签署了调解协议,并当场主动给付了物业费。剩余未参加调解的10户业主得知后,陆续向物业公司缴纳了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随即撤诉。在共享法庭和柯澄川等人的努力下,该小区所有拖欠的物业费均已缴纳完毕。

  “一个案件能引发多个诉讼,也能消灭多个潜在诉讼。好的示范判决对类案调解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并且可以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降低了此类案件的不利社会影响。”柯澄川介绍了此次调解成功的经验。

  治纠纷于未发:

  司法建议开“良方”

  “台州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还是非常有必要推广的。”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非常感谢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

  为了深入贯彻“抓前端、治未病”的要求,黄岩法院聚焦物业纠纷的成因,针对物业管理缺位的情况,向相关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行局均发送了司法建议。司法建议聚焦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及日常运行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内容涵盖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管理,制定并推广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实施物业企业服务质量和信用信息评价管理等方面。

  相关街道办事处针对司法建议进行专题研究,反馈将加强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对业主委员会作出的违反法律和议事规则的决定,责令限期整改或依法撤销其决定;同时强化多元参与治理机制,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物业管理新格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回应司法建议,对小区物业管理定期进行“红黑榜”形式的考评通报,对相关的物业管理问题进行曝光,并推进《台州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广泛普及与应用。

  下一步,黄岩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助力社会治理的作用,积极参与物业纠纷的类案治理。在区委社会工作部的统筹领导下,协同相关职能部门,与物业行业协会加强沟通,共同推动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进程,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


浙江法治报 平安 00007 示范诉讼+司法建议,绘就安居乐业新“枫”景 2024-07-04 浙江法治报2024-07-0400007;26947226 2 2024年07月0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