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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平安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浙江沃禾物资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浙江沃禾物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浙江沃禾物资有限公司。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浙江沃禾物资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浙江沃禾物资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沃禾物资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浙江沃禾物资有限公司   2024年7月4日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浙江沃禾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57473166 卓(沃禾) 15906622254 马(民泰)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4年3月6日的贷款本金,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江沃禾物资有限公司的利息、欠息及其他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

  4、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附:公告清单(基准日:2024年3月6日)            单位:人民币元


浙江法治报 平安 00007 2024-07-04 浙江法治报2024-07-0400017;浙江法治报2024-07-0400018;浙江法治报2024-07-0400021;浙江法治报2024-07-0400020;浙江法治报2024-07-0400019 2 2024年07月0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