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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锦平与李俊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吴锦平与李俊于2024年2月4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吴锦平已将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的标的债权(包括主债权及担保从权利等相关权益)依法转让给李俊,吴锦平、李俊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李俊履行相关义务。
李俊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李俊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诉讼案号(2017)浙0782民初4954号、执行案号(2017)浙0782执6424号】中所确定的各项义务等。
联系电话:15158953323(李俊)。特此公告。
吴锦平 李俊
2024年7月11日
交易基准日:2023年4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标的债权清单为截至基准日(即[2023]年[04]月[30]日)标的债权账面本金余额、账面利息余额等的暂估金额,如与法院裁判文书或按标的债权文件约定方式计算金额不同,则以该等法院裁判文书或债权文件确认的方式计算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