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治报 数字报纸


00006版:平安

深化行刑反向衔接

  深化行刑反向衔接

  通讯员 吴闻哲

  本报讯 近日,绍兴市柯桥区农业农村局向柯桥区检察院复函,表示已对阿强(化名)处罚款5000元,并将持续加大执法和宣传力度,依法履行渔业资源保护职责。

  今年5月5日,阿强在全市外荡水域禁渔期内前往钱清街道某河段,以电鱼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该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认为,阿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捕捞数量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且自愿认罪认罚,遂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5月14日,检察官在对阿强宣告相对不起诉决定时,向他送上《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审查告知书》。后检察机关根据审查结果,向农业农村局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对阿强给予行政处罚,获对方采纳。

  “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审查告知制度是我院创新推出的一项工作机制,将释法说理工作前置,以便被不起诉人对后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一定心理预期,从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柯桥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绍兴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行刑反向衔接,主动加强与行政主管机关衔接配合,避免出现被不起诉人“不刑也不罚”的情况。为此,与公安机关会签备忘录,就案件管辖、异议处置、意见落实、从轻从重处罚等达成共识,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环保等部门联合出台工作机制,深化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情通报、意见反馈及跟进监督等工作,提升行刑反向衔接质效。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共制发检察意见535件739人,切实做好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


浙江法治报 平安 00006 深化行刑反向衔接 2024-07-15 26967088 2 2024年07月1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