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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经理事会会议通过,杭州市拱墅区小河街道明真宫社区朗铭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债务人自2024年7月16日起45日内向杭州市拱墅区小河街道明真宫社区朗铭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注销登记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
联系人:王龙 联系电话:18067903572
杭州市拱墅区小河街道明真宫社区朗铭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9日
通知债权债务人申报债权债务的注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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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经理事会会议通过,杭州市拱墅区小河街道明真宫社区朗铭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债务人自2024年7月16日起45日内向杭州市拱墅区小河街道明真宫社区朗铭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注销登记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
联系人:王龙 联系电话:18067903572
杭州市拱墅区小河街道明真宫社区朗铭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9日
通知债权债务人申报债权债务的注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