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带孙闯红灯,警方提醒:担好监护责任
通讯员 钱瑶珈
本报讯 近日,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交警大队南浔中队接到一起交通事故警情,一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与正常直行的轿车发生碰撞。
道路监控显示,事发时陶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其孙子反向站在电动自行车前,陶某一手撑伞遮阳,一手骑车,且两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行驶至南浔镇嘉业路与适园路路口时,陶某闯红灯通行,由于雨伞遮挡视线加上单手操作不便,径直撞上机动车侧后方,陶某及其孙子重心不稳随即摔倒。
由于孩子在前直接发生碰撞且无任何保护措施,摔倒后又被大人压在身下,当场昏厥,所幸及时送医检查,并无大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陶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各位家长请负好监护责任,带孩子外出时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减少孩子出行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