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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促销“买药赠药”?可能是违法的!

  特约评论员 胡建兵

  “大促销,多买多得!处方药血塞通软胶囊‘买2得3’、999牌护肝片‘买3得4’,茵胆平肝胶囊‘买4得5’……”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检察院发现,辖区内多家药店公开对处方药捆绑促销。媒体记者也调查发现,云南昆明、贵州贵阳、福建厦门等多地,均有不少药店为招徕客户,公开将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通过“买赠立减”的方式进行促销。

  听说过买菜“买一送一”,谁能想到竟也有“买药赠药”。随着零售药品市场竞争加剧,一些药店通过“买药赠药”进行促销。如今在不少药店,店内随处可见“惊爆价”“买药赠惊喜”等字样的海报,上面详细列出打折药品及特价药品的名称,以此吸引顾客购药。殊不知,其中有些促销活动已经属于违法行为。

  2023年12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发布了《节约药品资源遏制药品浪费的实施方案》,从药品生产、临床用药、药品流通、宣传引导、废弃药品管理、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其中就包括“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行为,不得以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等内容。

  药品不是普通商品,是不能随意赠送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明确,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如果违法赠送的,可处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赠送药品货值金额两倍以下的罚款。

  国家出台药品销售的规定,主要是出于用药安全的考虑。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初级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药店对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以赠药的方式促销,或将导致患者过量服用,影响患者的生命健康。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关系到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药店要发挥药学服务功能,引导群众合理购药、安全用药,切不可采取“买药赠药”的方式促销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一经发现相关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药店售药,必须依规而售。不然,一旦被查实违规售药,药店既要面临罚款,还可能会失去定点医保资格,得不偿失。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也要认真履职,严管药品销售,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另外,群众也要理性合理购药,凭医师处方购买处方药,不要贪图便宜购买过量药品,以免造成药品浪费和用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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