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花7.5万元找人代写论文
博士生花7.5万元找人代写论文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官方微博)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代写论文索赔案件。某高校博士生小李通过网店寻找了一个“代写论文”公司,前后支付了7.5万元希望写手帮忙完成其毕业论文。最终,小李因论文质量差未通过导师审核,致使其无法提交盲审。小李一怒之下将代写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退还全部费用。法院审理后认为,博士研究生应当具备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原、被告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学术诚信和公序良俗原则,扰乱了正常社会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原、被告之间的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原、被告对于合同无效均有过错,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依法予以调整,部分支持3.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