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治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新闻

检司合作,刑事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线上办理

  本报记者 曹梦琪

  通讯员 王诗蓓 范宏昕

  本报讯 近日,在慈溪市检察院检察事务中心,马女士(化姓)通过“公证E通”一体机提交相关材料后,在检察官的见证下,为其家属徐某(化姓)交付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并于当天下午就拿到了提存公证书。

  今年6月,徐某因邻里纠纷致被害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徐某认罪态度良好,也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修复双方之间的关系,但在赔偿数额上难以达到被害人的要求。承办检察官与慈溪公证处联系后,建议先办理刑事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多退少补”。因徐某已被刑拘,在其授权同意下,其家属马女士按照《关于公证参与检察辅助事务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代其缴纳了赔偿保证金。之后,慈溪市检察院依法对徐某作出定罪不捕决定。

  据了解,这是今年3月慈溪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共同举行公证参与检察辅助事务签约仪式并出台相关实施细则以来,首个通过线上办理刑事赔偿保证金的案件。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线上提存大大节约了司法成本,目的是充分落实宽严相济理念,有效营造兼顾法理情化解矛盾的良好社会风尚。”

  近年来,慈溪市司法局积极探索公证参与检察辅助事务,轻微刑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损害赔偿款制度引入损害赔偿款提存公证,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间涉案财物处置和取证及轻罪和解、调解过程中作为中立第三方,为赔偿款提存、调查取证、调解协议赋强等检察辅助事务提供公证方案,赋能案件高质效办理。


浙江法治报 新闻 00002 检司合作,刑事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线上办理 2024-07-31 26996163 2 2024年07月3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