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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用废旧电池“回港”有奖

  通讯员 陈金泉 本报记者 马丽红

  实习生 陈诺

  本报讯 “船上的废旧电池不要扔进海里,可以拿回来兑换奖品”,赶在东海开渔前,岱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当地海洋经济发展局等部门,来到码头开展废旧电池“回港”宣传,受到渔民们的欢迎。

  衢山镇是岱山县渔业重镇,有各类渔船约930艘,近年来,随着帆张网、流刺网等捕捞工具的广泛应用,渔船电池使用量快速增长,据统计,衢山镇全镇渔船每年1号干电池消耗近140万节。“渔船上的废旧电池大多被随手丢进海里,加强实施废电池回收措施迫在眉睫。”今年4月,衢山镇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加强船(渔)用废旧电池等垃圾回收的建议》,该监督线索同步移送给了岱山县检察院。

  “进入海洋的电池容易被海洋生物误食,损害生物资源,富集重金属的生物体如果被人类食用,也会引发中毒。”据专业人士介绍,如果经海水长时间浸泡,电池中的重金属会逐步渗出,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小电池”事关“大民生”。今年5月,岱山县检察院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大代表开展公开听证,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经多次商讨,大家一致认为,应对船用电池进行全流程监控,形成“公益组织批量购入电池→批发价出售渔民→渔民使用收集→公益组织回收→统一无害化处理”的“微循环”模式,确保电池“出得去、回得来、销得掉”。为此,岱山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了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职,推进废旧电池回收。

  7月,在检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推动下,衢山镇政府启动了渔用废旧电池回收项目,并设立渔用废旧电池回收中心,渔民可用废旧电池以出厂价换购同等数量的新电池,回收的废旧电池统一交给电池厂方作无害化处理。为提高渔民参与电池回收的积极性,衢山镇政府还设立了积分制,对积极主动参与回收项目的渔民给予物质奖励。该项目启动后,衢山镇900多名渔船船老大积极响应,并签订了电池回收倡议书。


浙江法治报 新闻 00002 渔用废旧电池“回港”有奖 2024-08-02 27003753 2 2024年08月0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