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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平安

多维度创新快一步,公证服务供给更高质

线上办理金融合同赋强公证业务
办理物业承接查验公证业务

  (上接1版)

  公证全链条服务 解锁金融纠纷诉源治理新模式

  2020年,海盐某公司负责人杨某向某银行申请了一笔借款。直到今年,杨某仍迟迟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银行遂向海盐法院起诉,要求杨某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0余万元。海盐法院通过浙江解纷码将此案推送至公证处进行诉前调解。

  承办公证员多次和债务人、债权人联系,取得当事双方的信任后,通过释法说理明确双方各自权利义务,分析诉讼存在的风险及耗费的成本。公证员一方面引导债务人遵守法律和道德,督促其积极还款,另一方面向债权人转达债务人的实际困难,并提出保障双方权益的调解方案。每一次沟通交流,公证员均会就双方的诉求及最低心理预期形成书面工作记录,再进行相互反馈。最终,银行同意延长借款期限1年,并与杨某达成还款计划。

  调解协议签署后,承办公证员向当事双方及其代理律师提出针对调解协议中的给付内容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建议,若杨某仍逾期偿还借款,银行可凭赋强公证书和执行证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调解协议内容的履行提供保障。

  事后,承办公证员定期向银行了解杨某的债务履行情况,当出现未按约定还款情形时,公证作为中立第三方会及时介入沟通,督促其按约履行,确保金融纠纷能够得到实质性解决。

  “这几年,一些企业、自然人借款出现‘断供’情况,进而引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海盐县公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把控、金融领域法治服务保障“三难”困境,当地首创性推出“法护营商·两全服务”公证赋能金融纠纷诉源治理新模式,围绕“事前防范端口、事中化解端口、事后保障端口”提供三阶段六环节的全链条公证法律服务,实现银行业金融机构公证法律服务的全覆盖。

  截至目前,海盐县公证处已办理金融合同赋强公证2284件,涉及金额约18.1亿元人民币,贷款可得性同比提升200%;过滤潜在金融纠纷680余起,开展跟踪回访500余次,参与调解法院金融诉前案件280余件;成功督促还款220余起,出具执行证书43份。

  物业承接查验公证 源头助企防范风险预防纠纷

  “好在这个项目当时在跟开发商交接时,我们承接查验过程做了公证,涉及的物业项目在交接时出现的问题均在公证书中载明,明晰了建设单位和我们物业的责任边界。”日前,海盐某住宅项目物业经理庆幸地说。

  2022年,海盐某地产开发公司与某物业服务公司某住宅项目物业交接时,承接查验过程中,涉及部分共有设施设备的相关资料未移交,且相关设施设备存在较多问题。2024年起,该小区开始出现一系列问题,陆续接到业主反映、投诉。物业在开展物业服务过程中发现建设单位并未就上述问题整改到位,小区配电房等设施设备仍存在问题。由于当时交接时做了公证,为如今该物业预防纠纷、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支持。

  当前,许多物业项目在交接时,承接查验工作未引起各方足够重视,环节缺失、流于形式或发现问题未加以整改的现象比较普遍,致使许多问题和矛盾未能及时揭示并处理,为日后物业服务的开展埋下诸多隐患。

  海盐县公证处为提升物业承接查验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全省首创物业承接查验引入保全证据公证机制,探索制定《海盐县物业承接查验保全证据公证实施细则》。当地通过“住建+公证+企业”三联共建协同配合,推进“政公企”良好互动。公证处作为“柔性”中立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上游对接住建部门,明确法律法规适用、实践操作细节等内容,做好物业承接查验保全证据工作“顶层设计”;下游培训引导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开展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提高企业对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重视度。

  公证处发挥职能优势,前移矛盾化解端口,针对查验中出现问题的物业项目,形成问题清单,启动公证督促,监督查验双方企业及时整改;后续对整改部分再次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公证文书内载明查验时间、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等内容,做到问题责任有据可查;对部分存在纠纷发生风险的物业项目,综合运用现场监督、存证、送达等公证服务手段,形成物业承接查验风险预防化解闭环,巩固治理成果。

  据悉,海盐县公证处已累计办理物业承接查验保全证据公证120件,物业承接查验公证覆盖率达100%,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满意率达100%。《海盐县公证处为物业承接查验活动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案例获评全省“浙江公证十大典型案例”。


浙江法治报 平安 00006 多维度创新快一步,公证服务供给更高质 2024-08-13 浙江法治报2024-08-1300008;浙江法治报2024-08-1300009;浙江法治报2024-08-1300010;浙江法治报2024-08-1300013;27038859;浙江法治报2024-08-1300011;浙江法治报2024-08-1300007;浙江法治报2024-08-1300014 2 2024年08月1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