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平台退款规则,他们一年狂薅“羊毛”700余万元
22人涉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
本报首席记者 许梅 通讯员 王悦 张一诺
几个小伙捣鼓跨境电商业务,没想到,钱没赚到,反而被境外买家利用平台规则“套现”,亏损严重。为了填补窟窿,他们苦心“钻研”平台规则,在一年时间内,诈骗平台719万余元。近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方某等22人提起公诉。
亏损后他们开始“动脑筋”
“听说,现在外国人的钱很好赚。”2022年底,“90后”小伙方某在某跨境电商平台注册开设了自己的店铺,销售中国特色商品。
开业后,方某店铺生意火爆。就在他以为自己要赚大钱的时候,发现那些已经确认收货的买家,在收货后纷纷以各种理由提出退款。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这些退款要求基本都会通过审核,平台在预先垫付退款资金后,再找方某的店铺追索。这样一来,方某在几个月的时间内,就亏损了五六万元。
不过,方某没想着以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而是想着“在哪里跌倒,就要在哪里站起来”,他和几位朋友加入各种同行聊天群,了解平台规则,想把亏损的钱赚回来。
经过研究,他们发现,开设一个店铺虽然要交三万多元的店铺服务费,但是平台可以为每个商家垫付货款的额度却远不止这个数字。如果买家购买商品时,选择使用信用卡支付,在他们确认收货后,如马上申请提现,平台就会立即将货款打给商家。但实际上,此时买家信用卡付款的钱还未支付到平台,若商家在此时将货款取出,而买家又以质量问题等为由申请拒付,商家账户里的钱已经完全取出,而平台的损失就无从追索了。
找境外刷手疯狂下单
经过介绍,方某组织付某、陆某等人,在江西、长沙等地注册十余家电子商务公司和个体户,并在线上开张。
在这些店铺里,销售的大多是莫桑钻等珠宝类商品,且价格远远超过市场价。而这恰恰是方某的目的,因为他们想要的根本不是真实的成交。
店铺开好后,方某通过国际物流公司找到王某联系境外刷手,定向在店铺疯狂下单。再由王某虚假发货,在物流显示签收的第一时间,刷手便会确认收货,待货款到了店铺的账户后,方某马上组织人员取现。在取现后,刷手会以各种理由申请退款,在平台垫付资金后向商家追索赔偿款时,方某等人的店铺账户早已空空如也……
可以看出,方某等人“套现”主打的是时间差、主打一个速度快。这些店铺的效率有多高,据负责运营店铺的付某交代,刚开始,从注册店铺到刷手下单、确认收货,大约要十余天。后来,他们不满意国内发货的效率,容易被平台监测到,于是他们又找了海外仓发货,这样只需在一天内即可完成虚假交易,仅三四天时间就可以套现数十万元,随后他们迅速关店注销、提钱走人,电商平台就无法追回垫付的资金。
一年套现700余万元
2024年2月,电商平台报案后,由方某等人组成的利用跨境电商平台规则“套现”犯罪团伙被抓获归案。随后,案件被移送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在该案中,被告人方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设订单,制造虚假交易,使跨境电商平台陷入错误认识而支付退款,之后又拒付,造成平台财产受到损失,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这些看似利用平台规则刷单退款套现的行为可不是简单的薅羊毛,超过一定数额甚至会构成刑事犯罪,将面临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