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湫小龙湫的水量大多了!
这背后,是乐清检察连发三份检察建议
本报记者 蓝莹
温州政法融媒体中心 叶戋 通讯员 郑佩娜
本报讯 “东南富山水,杰气钟雁峰”,温州的雁荡山向来有着“东南第一山”的美誉,山中绿水潺潺、飞瀑轰然。然而,在这本应被人们悉心呵护的自然瑰宝之中,曾经却出现过这样的场景:一根根取水管如同贪婪的水蛭,匍匐在雁荡山的山间,悄无声息地侵入这片净土。
今年年初,一份来自政协委员的反映雁荡山水资源遭到破坏的提案,引起了乐清市检察院的重视。围绕提案线索,检察官立即开展专项监督,经过实地勘察走访,发现雁荡山山间存在大量自建蓄水池,用引水管从山上游溪河接引山泉水至村居、民宿中,蓄满的水池中不断有水流出浪费。
“类似的水池水塔有90余处,对村民来说,山泉水好喝又免费,再加上近年来民宿增多,免费取水还能节省成本。”检察官通过分析比对附近宾馆民宿自来水用水量、行业平均核定用水量和乐清市近五年取水许可主体等信息,发现仅一家宾馆办理了取水许可证,大部分经营主体存在未经审批私建水库水塔、私铺引水管进行取水的情况。
为查明非法取水对雁荡山水资源的影响,检察机关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中的地质专家实地考察论证,发现经营者取水与景区内的景观用水来自同一上游水源,上游溪湖每年约被接引山泉水450万吨,但利用率仅为五分之一,无序取水和水资源浪费等问题导致下游大龙湫、小龙湫、三折瀑等雁荡山知名瀑布景观出现缺水,对雁荡山的水资源生态平衡和水地质自然景观造成了破坏。
“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部分村民家中并未实现自来水入户,只依靠接引山泉水满足日常用水需求。因此,除了要解决非法取水问题,还要保障村民的正常生活用水。”检察官说。
司法为民,步履不停。在查清非法取水的原因后,今年3月,乐清市检察院发出两份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至相关职能部门,督促依法整治经营主体的非法取水行为和未经审批违规搭建构筑物的违法行为,并推进自来水管和自来水表入户工作;5月,向另一职能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建议加强规划和立法保障力度,强化水资源执法司法保护,全方位提升雁荡山水资源蓄水调水能力。
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与督促下,相关职能部门采纳全部检察建议,并召开专题研讨会研究整改方案,全力推进雁荡山违法建设构筑物取缔和供水改水工作,科学合理解决取水用水问题;通过制定惠民政策给予村民用水补助,结合自来水管道免费铺村入户等措施,实现附近全部村居自来水管网入户通水;同时,取缔57处非法取水设施,保留36处建设设施用于森林消防蓄水,并设立5个集中取水点推进常态化取水监测,多管齐下从源头上优化管理,保障居民用水的同时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利用。
“最近瀑布的水量大多了,游客的体验感也更好了。”近日,在雁荡山当导游多年的陈女士对着从高空飞泻而下的瀑布感慨道。曾经因非法取水和资源浪费而水量减少的瀑布,如今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与壮丽,潺潺的流水声似乎在诉说着“重生”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