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假“零容忍”
通讯员 陈倩宇
本报讯 近日,姜某某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此前,杭州临平区消防救援大队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塘栖派出所联合执法时发现,塘栖镇某消防设备公司仓库内存放有大量假冒消防器材。办案组深入了解该批次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生产销售链条,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经鉴定,仓库内存放的消防水带、独立式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等5类产品均不合格,生产、销售上述产品的嫌疑人姜某某对其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通讯员 陈倩宇
本报讯 近日,姜某某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此前,杭州临平区消防救援大队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塘栖派出所联合执法时发现,塘栖镇某消防设备公司仓库内存放有大量假冒消防器材。办案组深入了解该批次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生产销售链条,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经鉴定,仓库内存放的消防水带、独立式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等5类产品均不合格,生产、销售上述产品的嫌疑人姜某某对其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