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家属获司法救助金42万元
“命案关怀”+司法救助帮扶抚慰“受伤”家庭
见习记者 夏婉言 通讯员 陈娜
本报讯 “谢谢你们,帮我们渡过难关。”近日,舟山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再次看望定海摘箬山特大命案的被害人家属,并送去干警捐款。
1987年3月,蒋某兴、薛某元因赌博欠债,萌生抢劫渔船邪念。同月17日,两人劫持一艘渔船行凶犯案,杀害6人。去年11月2日,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蒋某兴、薛某元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由于被害人家属平均年龄偏高,生活陷入困境的他们不知该向谁求助。舟山市检察院在最高检核准追诉后,通过案件线索内部移送机制,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先后3次到被救助人家中开展入户调查,排查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范围,了解每名救助申请人的具体困难。经调查核实,案件发生时,由于6名被害人均是家中主要经济支柱,被害人家属在承受丧夫、丧子、丧兄之痛的同时,既要抚养子女成人,又要偿还家庭合伙购买被害船只所欠巨额债务,经此变故,家庭陷入泥沼。两名被告人被抓获归案后,至今未进行赔偿。
“被害人家属同时失去6名亲人,遭受的伤害特别巨大,符合条件的被救助人多达15人。”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因检察一家救助经费有限,市检察院牵头向市委政法委提出申请,探索检法两家联合开展司法救助,并由舟山市财政局拨付救助专款予以保障,已合计发放司法救助金42万元。据悉,此次司法救助创舟山全市单案救助金额最高、救助人数最多记录。
同时,被害人家属所在地岱山县检察院积极协调,也为被救助人向县慈善总会申请到了社会帮扶资金5万元。目前,47万元救助金已发放到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被救助人家庭面临的生活困难。
据了解,在做好司法救助的基础上,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帮扶从“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主动对接当地相关部门和爱心企业,对被救助人家庭开展针对性帮扶,鼓励被害人家属参加相关专业技能培训,助力就业创业;落实爱心企业、义工组织与被救助人结对帮扶;安排落实心理协会专家上门为被救助人开展心理疏导、修复心理创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