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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乡村建设条例》实施一周年

以“良法善治”推动杭州城乡融合发展

  通讯员 陈艳萍 王莉莉 本报记者 江胜忠

  农污治理专项考核连续五年获得全省第一,提前两年完成省强基增效覆盖率目标任务;城乡风貌样板区建设创新领跑,全省首个跨省县域风貌样板区试点和全省唯一跨三区联动的城市新区风貌样板区试点加快推进……《杭州市乡村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一年来,杭州乡村建设水平加速提升。

  去年8月1日,国内首部住建领域组织实施的关于乡村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正式施行,为杭州统筹推进乡村建设、加快实现乡村振兴、推进共同富裕提供了法治保障。为确保《条例》落地见效,杭州市建委分批推出了涵盖城乡风貌整治提升、美丽城镇建设、农房建设、农村污水治理、绿道建设以及数智化建设等工作的41个配套文件,其中多个技术导则为全国首创,如全国首推农村污水分级处理分级排放、全国首创农污治理工作全生命周期“指导员制”等。同时,杭州市建委指导各地围绕《条例》和系列配套文件因地制宜形成本地化实施方案,根据实际需要对本地乡村建设工作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增补。

  以桐庐县为例,该县根据《条例》精神,于去年8月启动农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从住建、规资、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专班集中办公,并于今年1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指导全县细化落实审批、发证、监管、查处职责。截至今年8月,当地4个镇街已制定乡镇级实施方案。

  在《条例》护航下,杭州乡村建设提速增效。今年以来,作为市级民生实事项目,杭州已新(改)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14个,完成任务的87.69%;现代化美丽城镇项目开工368个,开工率99.73%,67个乡镇(街道)纳入全省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名单;新开工农房2045户,实行农房宜居改造12000户。

  目前,杭州市建委正在开展新一轮14个配套制度课题研究。计划到2026年年底,《条例》配套制度和各项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杭州乡村建设工作实现可量化、可评价、可感受、可推广;并通过3年稳步推进,探索构建领跑全国的乡村建设理论成果体系,形成一批能代表杭州水平的乡村建设优秀案例。


浙江法治报 新闻 00002 以“良法善治”推动杭州城乡融合发展 2024-08-27 27060016 2 2024年08月2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