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人间烟火,小法庭有大“枫”范
法官到下各镇东篱之家开展“东篱法苑茶话会” |
通讯员 周欣颖 张茹颖
仙居县下各镇是全国重点镇、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镇,仙居县人民法院下各人民法庭就坐落于这方山水之中。
近年来,法庭积极寻找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契合点,用创新与实干守护一方人间烟火,先后获得集体二等功、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11项。下各镇也在法庭的指导和推进下,获评2023年全省调解工作先进乡镇。
联调联动,
打造“码上”解纷新模式
不久前,老王向下各法庭诉请老沈归还侵占土地,砍掉已经种下的桃树。据悉,老王常年在外经商,极少回家。邻居老沈将桃树种在了老王的地里,被归家的老王发现。
法官马荣伟接手案子后,并不急着调解,而是先让双方在法庭“我邀你调”系统的助调资源库里,选择一位自己信任的村干部或者代表委员参与调解、监督。
老王在系统里一眼就选中了村干部应广明。进入系统后,马荣伟从法律角度,向老沈说明侵占他人土地可能导致的后果,并对两人开展调解。应广明则从情理角度,指出种植桃树不易,若贸然砍去,损失极大。
最终在法官和助调团成员的努力下,二人达成调解:老王同意不砍树,老沈向老王支付了土地租金。
近年来,下各法庭成立“小应调解工作室”,并优选60名代表委员、村干部、“东篱之家”义工等,组成助调资源库,对适宜调解的纠纷开展个性化调解。法庭还创新开发“我邀你调”系统,为助调员定制“一人一码”,形成“当事人点单、助调员响应、驻庭人民调解员承办、法庭全程参与”的多跨解纷场景。
优化服务,
搭建护企安商“暖心桥”
“法官,我们的物业费已经收齐了!”台州某物业公司经理在电话里喜气洋洋地和下各法庭庭长谢林晓说。
该物业公司在仙居县经济开发区内负责两个园区的物业管理,2019年与园区签订合同,约定物业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然而,有26家园区企业不满物业的服务质量,不愿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只得将这26家企业起诉至法庭。
“下各法庭辖区内有300余家企业,类似的风险隐患极多,若是处理不好,也许还会导致‘一案结、多案生’。”谢林晓想。他研究了26个案件的全部案情,决定先对其中一起涉浙江某家居公司的案件启动审理程序。
法院依法支持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谢林晓同时向家居公司负责人释法说理。这批案件在示范性判决1案后,促成25案非诉化解、10案诉前自动履行,同时,物业公司也承诺会改进物业服务,更好地服务企业。
这是下各法庭办理涉企案件的工作常态。为切实保障辖区产业发展,谢林晓经常与驻经济开发区共享法庭的庭务主任,走访企业与淘宝村,摸排企业法律风险。法庭制作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电商风险提示手册》,同时还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送司法建议书,针对企业在制度制定、合同签订、监管方式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建议。
刚柔相济,
巧解家事纠纷“千万结”
“他们三兄弟的感情和之前一样好了,现在轮流过来照顾我。”一个周末,谢林晓到一起赡养纠纷的原告应大娘家中,询问其近况,应大娘开心地说道。
半年前,因儿子争夺遗产,应大娘将3个儿子告到法庭。据悉,儿子们为争夺父亲的遗产,恶语相向甚至大打出手。在法官的释法析理、谆谆引导下,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解决,三人根据法定继承方式,依法继承相应遗产份额。三兄弟的手足之情得以维系和修复,他们共同在应大娘面前鞠躬,表达自己的歉意。
谢林晓抽空到应大娘家中回访,也是下各法庭“三必访”诉后跟踪回访机制的要求。对于涉家暴、子女抚养探视、人数多矛盾深的赡养纠纷等家事案件,法庭订制“一案一策”司法诊疗方案,并联合妇联、村社等,对涉案当事人进行心理、法治教育,帮助有效修复家庭关系。
针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适用简易程序的家事案件,下各法庭探索实行“隔空+错时”的异步审理模式,今年以来,已对52件家事案件开展异步诉讼,其中成功调解37起,平均审理时间缩短三分之二。
“法庭面向基层,离百姓最近,要冲锋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前沿阵地。我们将进一步彰显基层司法优势,群众的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让小法庭做出大‘枫’范。”谢林晓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