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在公司却能用APP打卡?
开发销售这种“神器”,判刑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孙琳洁 黄鑫
本报讯 “拥有这款‘神器’,想在哪里打卡就能在哪里打卡。”一些不法分子在“打卡”这件事上动起歪脑筋,甚至成立专门工作室。近日,经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这样一伙犯罪分子进行宣判。
2023年8月,刚大学毕业的小张来宁波找工作,面试几家公司后发现多数公司都需要通过APP考勤打卡,他觉得麻烦。一日和老同学聚餐时聊起这件事,同学向他推荐了一个可以实现虚拟定位打卡的网站。半信半疑下,小张登录这个网站,同时加了网站管理员的微信。
了解小张需求后,对方向小张推荐了一款软件,称这款软件能在钉钉、飞书实现虚拟定位打卡,但需购买月卡。小张便购买了月卡并安装了该软件。经测试,小张发现自己在家就可以修改定位和照片打卡,实现打卡“自由”。但没多久,小张虚假打卡的行为就被其公司发现,公司在解雇小张的同时,选择了报警。
经查,2023年2月至11月,犯罪嫌疑人邱某某、于某某、陈某某指使技术人员黄某某开发了一款定制模块,利用服务器防御漏洞接入正版软件所使用的服务器,并可根据指令生成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虚假定位,从而达到“虚假打卡”的效果。
后三人通过网络向外推广该定制模块,并根据月卡、季卡、半年卡、年卡收费30元至150元不等。截至案发,三人通过发展5名下级代理销售上述程序插件非法获利32万余元。涉案人员到案后均认罪认罚,并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近日,经海曙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对邱某某、于某某、陈某某等9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三年不等,均适用缓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