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再次拥抱校园
他再次拥抱校园
本报记者 蓝莹 通讯员 钟园园 谢晨子
本报讯 “我很想回到学校继续读书,希望他能原谅我,给我一个弥补的机会。”小豪(化名)真诚地说道。他和小胡(化名)是同窗好友。今年4月,因小胡一句带有侮辱性质的玩笑,小豪心生不满与之发生口角,并在争执中将其鼻子打伤。经鉴定,小胡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小豪的行为已达到故意伤害罪的入罪标准。
日前,侦查机关将小豪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移送至平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系未成年人,若能在审查起诉环节促成和解,改变的将是两个未成年人的人生。为此,检察官主动做起沟通工作,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剖析双方实际情况。最终,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在检察官的见证下,签订了和解协议书。
结合小豪积极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检察官最终决定对小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适用轻罪一站式办理机制,在当天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向其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其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最终,小豪在检察官的帮助下回到学校。